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1、强化对应收账款的审查:比如说审查形成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付款条件等内容;向信贷征信机构查询确认出质人的应收账款质押情况,防止出现重复质押等;完善相关合同条款,严格落实质押登记;加强贷后检查,及时行使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应收账款的借方跟贷方分别表示什么意思?
应收账款的借方和贷方共有四种情况,各表示四种意思:
应收账款的借方发生额:表示企业每次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给客户的赊账金额;
应收账款的贷方发生额:表示客户每次归还企业的货款或劳务费金额;
应收账款的借方余额:表示客户赊账和还款积累到结账时尚剩的欠款金额。是企业的一项债权资产;
应收账款的贷方余额:表示客户赊账和还款积累到结账时多付的款项金额。实际上是企业对客户收取的预收账款,是企业的一笔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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