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内容是什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怎么补缴?
来源:名律网      时间:2023-05-29 14:27:13

对于有单位的当事人,可由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需每月按时足额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而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去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并按规定自行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只能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