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要去工商局备案吗?
入伙合伙协议是为了设立合伙企业的,此时需要向企业登记部门提交协议书,并向工商局备案。但是,如果该合伙协议只是单纯的入股合同,此时无需到工商局备案,该合同依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1.明确合伙人的出资份额,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
2.意见分歧解决方式经营方向错误后的调整方案,可以约定是改变经营方向还是改变执行策略;观点分歧的解决方案,可以约定是直接投票解决,还是先找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后再解决。
3.明确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利润的分配权,查阅账簿的权利,退伙的权利。这里重点要说的就是合伙协议中应当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向竞争的业务,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等。
4.明确时间,这里的时间包括入伙时间和缴纳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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