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歇业如何办理手续?
1.提出申请
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内,向税务登记管理环节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停业登记表》。
(1)纳税人持填写完毕的《停业登记表》到发票管理环节、征收环节、稽查环节分别办妥以下手续:
①持《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普通发票领购簿》和空白发票,到发票管理环节办理封存发票事宜;
②有在查案件的,到稽查环节办理结案事宜;
③到征收环节办理清税证明。
(2)将各环节签字的《停业登记表》连同下列资料交税务登记管理环节:
①纳税人若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停业的文件;
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求停业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停业文件;
③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
④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2.受理审核
税务登记管理环节受理纳税人填写完毕的表格及有关资料,审阅填报的表格及有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3.停业处理
确认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税款已结清、发票已缴销,封存其税务登记证件,报领导批准后,核准其停业申请,制作《核准停业通知书》
4.复业处理
(1)纳税人按期复业的,以核准停业期止日期作为复业日期;提前复业的,以提前复业的日期作为复业日期。将原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交纳税人。
(2)对停业期满未申请延期复业的纳税人,主动实施复业处理,视为正常营业纳税人管理。将原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交纳税人。
民法典中企业歇业债务如何承担?
民法典规定规定,企业歇业的,企业作为法人,企业的债务由企业的财产承担,如果出资人没有如实出资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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