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股权算对外投资吗?
个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向其他企业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由于股权权属已经发生变更,因此,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股权对外投资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三条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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