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调解不成功怎么办理?调解协议书怎么写?
来源:律速网      时间:2023-07-04 15:45:22

纠纷调解不成功怎么办理?

纠纷调解不成功的办理是:

1.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法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2.选择司法途径的,法庭将择时开庭判决;

3.判决后15日内无人上诉的,判决生效,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4.义务人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在2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调解协议书怎么写?

人民调解协议书一般分为四个部分:标题、首部、正文和尾部。标题、首部和尾部这些格式都是固定不变的,比较容易掌握。较难的是协议书的正文部分,就是对当事人纠纷的简要介绍及达成的协议内容的表述。正文要求简练,对纠纷的经过需用与有限的文字表达清晰、完整,达成的协议内容更是协议书的核心部分,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真正起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对于超过两年的民事调解书,一般不能撤销。如果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有错误,当事人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来请求撤销。但是再审的申请时效期间一般是六个月,自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因此该时效也已经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