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是什么内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5-12 16:37:26

闯黄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