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吗?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多久?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5-22 10:03:43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规定有:

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2、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

3、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与管制的时间相同,同时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