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
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于 2023 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及分配、股票受
让方式、管理模式等进行了修订,现将主要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进行了修订
修订前:
本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总人数不超过 136 人(不含预留份额),具体参加人
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及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持股计划以“份”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持股计划涉及的标
的股票数量为根据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已完成回购的全部 2,890.92 万股股份,以及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拟回购的公
司股票的全部数量,公司拟回购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不
低于 1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7.32 元/股,具体价格将结合公司二级市场
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综合确定。假设以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限 20,000.00 万元进行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全部标的股票数量为 7,192.00
万股,交易对价为 2.40 元/股,资金总规模约为 17,260.79 万元。按照上述测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及拟分配份额以及对应比例情况如下:
拟认缴份额 占本持股计划总额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万份) 的比例(%)
其他核心骨干(125 人) 10,919.17 63.26%
预留份额 1,726.08 10.00%
合 计 17,260.79 100%
注:因公司股票的最终回购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
以实际受让为准。本持股计划的最终参与人数及分配份额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拟预留 10%份额。(略)
修订后:
本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总人数不超过 150 人(不含预留份额),具体参加人
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及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持股计划以“份”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持股计划涉及的标
的股票数量为根据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已完成回购的全部 2,890.92 万股股份,以及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拟回购的公
司股票的全部数量,公司拟回购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不
低于 1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7.32 元/股,具体价格将结合公司二级市场
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综合确定。假设以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限 20,000.00 万元进行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全部标的股票数量为 7,192.00
万股,平均受让价格为 2.40 元/股,资金总规模约为 17,260.79 万元。按照上述测
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及拟分配份额以及对应比例情况如下:
拟认缴份额 占本持股计划总额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万份) 的比例(%)
其他核心骨干(139 人) 12,080.83 69.99%
预留份额 566.15 3.28%
合 计 17,260.79 100%
注:因公司股票的最终回购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
以实际受让为准。本持股计划的最终参与人数及分配份额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拟预留 3.28%份额。
(略)
二、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进行了修订
修订前:
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取得的资金。
修订后:
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三、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受让方式进行了修订
修订前:
本次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通过持股计划专用账户以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公司回购股份,首次授予部分的交易对价为 2.40 元/股(不含
预留份额),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之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交易对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部分取得公司回购股份的交易对价,不低于股票
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修订后:
本次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通过大宗交易、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
式取得公司回购股份,首次授予部分的平均受让价格为 2.40 元/股(不含预留份
额)
,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4.65 元的 50%,为每股 2.33
元;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4.80 元的 50%,为每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之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平均受让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部分取得公司回购股份的平均受让价格,不低于
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四、对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进行了修订
修订前: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
标的股票的法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
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
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修订后: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
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
标的股票的法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
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五、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进行了修订
修订前:
本员工持股计划采取公司自行管理模式,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
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
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修订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采取公司自行管理模式,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
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
计划的管理机构,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资产管理、咨询等服务。公
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六、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职责进行了修订
修订前:
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开立并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就全部或部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行使对应的股东权利;
(5)代表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7)决策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
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9)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负责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办理退休、已死亡、丧失劳动
能力等持有人的相关事宜;
(11)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
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或本草案规定的其他职责。
修订后:
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开立并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就全部或部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行使对应的股东权利
或者就全部或部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对应的股东权利;
(5)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和投资顾问的对接工作;
(6)代表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9)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
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1)负责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办理退休、已死亡、丧失劳动
能力等持有人的相关事宜;
(12)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
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3)负责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未委托给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的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名下持有的股票;
(14)持有人会议授权的或本草案规定的其他职责。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与
上述表述相关的内容进行同步修订。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
划 ( 草 案 修 订 稿 )》 及 相 关 文 件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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