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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赵青通讯员吁青田强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司法巡查工作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对五年司法巡查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进行明确规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机制举措,为推进新时代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作风保障。
《规划》强调,要突出司法巡查工作政治性和业务性特点,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努力实现政治监督和业务监督进一步深化、巡查全覆盖质量进一步提高、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规划》要求,要持续巩固深化政治监督和业务监督。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聚焦各级法院党组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督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能力。
紧紧围绕“综合提升全省法院审判质效”主线深化业务监督,对提升优化“一降两升三优化”审判质效指标、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诉源治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规划》明确,按照“一届任期内对下一级法院巡查一遍”的原则,每年开展2轮常规巡查,适时开展专项巡查、机动式巡查和巡查“回头看”,推进司法巡查全覆盖。
要构建司法巡查、巡视巡察内外互动监督格局,持续探索建立上级法院派员参与地方党委巡视巡察下级法院的工作机制。
要强化巡查整改和成果运用,把解决问题与推动提升工作水平结合起来,将抓好巡查成果运用融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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