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播报:看了罗翔老师的评论,我反而支持犯罪子女禁公考
来源:观察网      时间:2023-03-04 07:57:08

张嘴滑坡现象,闭嘴滑坡,最应该防范的是律师的嘴滑坡。

张嘴最不坏,闭嘴最不坏,犯罪子女不许考公参军本身就是最不坏的选择。

张嘴公平公正,对犯罪子女公平公正了,对受害人子女的公平公正何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来我是支持罪责自负的,觉得不应该禁止犯罪子女公考参军的,也很欣赏罗翔律师的一些法律科普,但是看了罗翔老师的评论,我反而觉得应该支持犯罪子女禁公考。

1.罗律师本人也说了“无论是《公务员法》,还是《兵役法》都没有规定家人犯罪就不得录用”,那么现在的问题就跟法律无关,就不需要律师们出来说三道四的。张嘴滑坡现象,闭嘴滑坡,最应该防范的是律师的嘴滑坡。最怕律师们打着普法或讲解法律的幌子贩卖私货。

2.既然犯罪子女不许公考与法律无关,那有什么有关呢?与机构、组织、企业、个人的风险和成本有关,更与整个社会的风险和成本有关。

从机构、组织来讲,战场上,一个团长突然投敌了,会将整个团的军队送到敌人的炮口下。如果普通人作团长投敌的理由有20条,如怕死、名利诱惑等,但一个汉奸的子女或罪犯的子女投敌的理由恐怕至少要多个10条8条的,比如为父母证明,受父母影响,父母贪污钱财在敌国等,那么对于一个机构、组织,为了降低风险,减少监管成本,拒绝汉奸的子女或罪犯的子女难道不是“最不坏选择”吗?

从企业来讲,多数情况下不是因歧视而拒绝某类人,而是风险、成本、团队合作等方面过高而放弃某类人或某类人不合适。比如红绿色盲不适合作司机,女人不适合矿山的井下作业、高压线的高空作业等,这真不是歧视,而是企业培训成本高、风险大、团队合作有隐患。高压线的高空作业团队有个女维护人员,双方彼此都别扭,假设一个场景:高压线的高空作时,女维护人员突然痛经,站不住了,随时有坠落风险,队友不救不合适,救可能给双方带来更大风险。更何况,男人非要去作月嫂,女人非要去男浴室当搓澡工,否则就是就业歧视?同样,一个贪污犯的子女去当地财政局工作,恐怕不只是当地群众不答应,财政局内部其他人员也不舒服吧。作为企业选择降低风险、成本难道不是“最不坏选择”吗?

从个人来讲,如果我是机关人事科长或企业HR,如果普通员工出事了,跟我关系不大,如果犯罪子女出事了,我的乌纱帽恐怕就不保了。我有什么理由选犯罪子女呢?作为个人选择降低风险难道不是“最不坏选择”吗?

为什么只考虑犯罪子女的最不坏选择,而不谈机关、组织、企业、个人的最不坏选择呢?

3.罪责自负就一定公平?公正?

你爸爸贪污了国家给我爸爸的扶贫款,害得我没有机会读大学,而你却用你爸爸贪污的钱出国留学。然后你拿着国外大学的文凭考上了公务员,而我却只能在建筑工地砌墙或送外卖,你当然觉得公平公正了,但对我公平公正吗?我的童年,我的青春,我的大学,是你爸赔偿了、你赔偿了、还是国家赔偿了?你爸的十年监狱能让我的生活好一点点吗?你爸的十年徒刑让你终身受益,而我却挣扎一生贫困潦倒,你爸爸的罪却要我来负,你好意思跟我谈公平公正、罪责自负?

反过来说,如果我贪污,有90%的可能被抓,而我的子女有10%的机会进入公务员的队伍,有1%的机会给我减刑。我就可能赌这11%几率,恐怕比去澳门赌场赚钱的几率还高一些。就算被抓,我的妻儿老小生活富裕,经商有途径,做官有位置,给我个不贪污的理由先?不要跟我谈理想、信仰,当我决定贪污时就没有了理想好信仰,而组织上让我坐上官位时就那么相信我的理想与信仰吗?

罪责自负?负得起吗?大头娃娃、三鹿奶粉毁了多少孩子和家庭?连累了多少乳制品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十几年?前几年的环境污染大案造成多少受害者?当地水土需要几代人去治理。犯罪子女受牵连了就不公平,受害人几代人受牵连就公平吗?

犯罪子女不许公考参军就是给受害人子女找公平。虽然离公平差得很远,但总比没有强。

当然,我也反对一刀切,比如家暴犯罪的子女,本身就是受害者,不允许他们公考参军会加大不公平,所以问题不在于限制犯罪子女公考参军,而在于限制哪些犯罪的子女公考参军。是细化的问题,而不是对错的问题。

考虑的不是很全面,冒昧提出我的建议: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如贪污腐败、乱作为),企业人员社会性犯罪(如三鹿、污染等),其子女禁止公考参军,还社会一个公道。

理由是普通人的犯罪,危害往往是有限的,而公职人员、企业高管的这种社会性犯罪,受害者广泛、涉及层面深、危害性大、影响力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