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出资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专家网      时间:2023-05-11 10:42:59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

(1)、股东之间的转让的,条件为订立书面转让协议、自愿等;

(2)、股东与其他人之间转让的,条件为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订立书面转让协议、自愿等。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出资方式有哪些?

1、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

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

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应在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

同时,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 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