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去税务局开错票了怎么办?
1、根据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行为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2、法律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税务局代开发票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为了证实所申请开具发票的业务事项的真实性,一般应提交就业务交易事项所签订的合同协议作为依据,所以签订的合同有两个作用:一做开票依据,核实开票金额和合同金额是否一致;二做存档备查资料,税务局内部有自查和交叉检查,在以票管税的情况下,需要严格控制虚假代开发票行为,有合同等相关资料留底,以备查验。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需要签订合同,因为签订的合同可以证明申请代开发票业务事项的真实性,同时,税务机关开具发票以此为依据,也可以将合同存档备查。
广告
X 关闭
广告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