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钟叶灯
“您好!该份保单已被法院裁定强制执行,请协助强制退保并提取保单现金价值。”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漳州、龙岩等地强制退保被执行人名下保单,有力推进刑事财产刑案件执行。
2017年至2019年期间,被执行人陈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将违法犯罪所得用于投资房产、车位、购买保险等,分别在漳州、龙岩等地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了多份商业保险。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冻结了保险,大田法院判决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已冻结保险。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大田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前往漳州、龙岩等地向被执行人陈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要求强制退回被执行人的保单,核算可获得的保单现金价值及红利。当天,强制退保被执行人名下保单2份,执行到位金额100万余元。
此次执行工作是大田法院首次在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中取得的新突破,为刑事审判部门查明被告人财产及民事案件财产保全提供新途径和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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