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各顺序的规定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资料图片)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可以继承的遗产有以下几点:
1.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2.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找法网提醒您,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3.遗产只限于被继承人所有的财产。
三、1.指定继承,即遗嘱指定的人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
3.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他继承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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