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环球报道
来源:人民资讯      时间:2023-05-09 06:08:38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监管部门出台十方面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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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

本报北京5月8日电 (记者廖睿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从十方面明确监管措施,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

房地产经纪对促进房屋交易、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加强从业主体管理。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为新建商品房销售和存量房买卖、租赁提供代理、居间等经纪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向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加强经纪从业人员管理。

房地产经纪服务内容方面,意见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经纪服务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基本服务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揽子必要服务,包括提供房源客源信息、带客户看房、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延伸服务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交易当事人委托提供的代办贷款等额外服务。

针对经纪服务收费,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在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方面,意见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场所或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应当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意见指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干预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互联网平台、相关行业组织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

规范签订交易合同方面,按照意见,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房屋交易,应当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办理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同时,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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