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
一方向婚姻登记机关表明不愿意离婚的,最长可以拖至六十日。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是否支持双方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对方一直拖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双方进行协商,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归属问题好好商讨;
2、到法院起诉离婚;
3、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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