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定义及主要内容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定期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定作、加工、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被称为定作人。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
承揽合同主要包括承揽的标的物、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签订承揽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明确承揽合同的订立主体
承揽合同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即定作人和承揽人,定作人的主体资格原则上不受限制,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成为定作人;但承揽人作为主体要有合法资格。
承揽人从事承揽业务,是从事经营行为,相应的应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对某些特殊行业如印刷、测绘、设计、鉴定、广告制作等有特殊要求,承揽人的资格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要求这些行为人应依法登记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没有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得承揽该类业务。因此,定作人在与承揽人签订承揽合同时,应先了解承揽人的合法资格及劳动条件,基于对承揽人的资格、人力、技术、设备的信任而签订合同。
2、注明定作物或项目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签订承揽合同应注明定作物或项目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其中,定作物的技术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中应当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3、明确规定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双方应约定承揽人完成工作、交付定作物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承揽人完成工作后,可采用的定作物的交付方式有三种:定作人自提、承揽人送货、委托运输部门或邮政部门代为运送。双方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采用何种方式交付,交付地点和日期也应确切写明。
承揽人在交付定作物的同时,还须交付定作物的附属物,如定作物必须具备的备件、配件、特殊的维护工具以及定作物必需的图纸、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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