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有何种?
公安机关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有这几种: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找法网提醒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后又提请批捕的可能性有吗?
取保候审后又提请批捕的可能性是有的。这个要看被告是否在取保期间严重违反规定。一般情况下,被执行取保候审措施后,被告在家中随时接受传唤,不会被关押在看守所。但是,被告严重违反相关规定,检察院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逮捕。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广告
X 关闭
广告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