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认定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怎么发?
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是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停工留薪期间没有发放工资怎么办?
停工留薪期单位不给发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可以向企业的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停工留薪期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进行确定,但是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是指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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