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保护的基本准则是什么?
专利权保护的基本准则是先发明原则和先申请原则。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最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目前在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原则。所谓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
两者区别主要体现在保护对象、保护条件、产生程序和适用领域不同,专利保护的原则有两种,一种是先发明原则,一种是先申请原则,对于同一个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发明人,提出专利申请时,应当将专利权授予先发明的人,如果有两个人对同一个专利提出申请,按照申请顺序确认专利权。
申请专利权的原则有哪些?
申请专利权的原则有下列几项:
1.书面原则
在国内申请专利必须递交书面文件,一切都是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依据。
2.先申请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理论上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则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3.优先权原则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4.单一性原则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广告
X 关闭
广告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