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什么条件?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税法网      时间:2023-05-29 16:16:51

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1.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银行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

3.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5.必须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6.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以下内容:双方的基本情况;请求给付的数量及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其中特别是应提出能证明所请求债权存在的债权文书;申请的目的,即要表明请求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的意愿。

7.所请求的债权未超过法律保护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支付令申请书一份。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书应加盖公章;原告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申请书需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各一份,参照民事案件主体资格材料的规定;受委托代为申请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为涉港、涉澳、涉台、外国自然人、外国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代表该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照民事案件授权委托书的规定。

3.证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间存在简单、明确法律关系,且债权债务数额已确定、到期、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材料复印件,该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