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买卖房产过户怎么处理?
虚假买卖房产过户的处理是依据情节进行处理,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四条
当事人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登记;
(二)采用欺骗手段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
(三)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
(四)查询人遗失、拆散、调换、抽取、污损登记资料的;
(五)擅自将不动产登记资料带离查询场所、损坏查询设备的。
房产买卖为什么要请律师?
房产买卖律师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房产律师可以帮你审查卖方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审查房屋权属状况是否真实有效;审查中介经纪公司资质是否合格。
2、房产律师可以帮助委托人掌握房产的全部信息,例如房屋的性质,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房屋的简称时间;房屋距上次交易是否已满五年;出售房屋是否属于共有权人;房屋是不是已经进行了抵押;房屋是不是已经出租了等此类问题。
3、房产律师可以帮助委托人审核定金协议,在签订定金协议的时候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这些可能都是买房人不注意的,例如定金是不能写成订金或者预付款、保证金等的;应该是由产权人接受定金,而不是房产中介;定金合同中应该详细说明交易房屋的全部情况等。
履行房产过户义务的条件
1.房产产权清晰,有房产证,无抵押贷款,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适房或小产权房;
2.业主健在,有民事行为能力;
3.过户双方自愿,或是按法定的程序。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者,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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