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怎么办理?
公证书的办理流程如下:
1.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材料;
2.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
3.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4.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5.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6.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公证书有哪些效力?
公证书的效力有:
1.确保行为的真实性:确系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2.确保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使得行为的设立、变更或终止具有更强的证据力。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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